抽腸 - 刑罰
明初,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的一種刑罰。做法是,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,綁在馬腿上,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(yuǎn)處跑去,馬啼牽動腸子,越抽越長,轉(zhuǎn)瞬間抽盡扯斷,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。

基本介紹
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,高掛在木架上,木桿的一端有鐵勾,另一端縋著石塊,像是一個巨大的秤。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,塞入犯人的肛門,把大腸頭拉出來,掛在鐵勾上,然后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,這樣,鐵勾的一端升起,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,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。犯人慘叫幾聲,不一會就氣絕身亡。
史料記載
此酷刑后為朱元璋廢止. - 上嘗往行國學(xué),見縣尸連比,尸手足動,以為尚活,語之曰:"汝欲放?吾行放矣。"既還,無幾晏駕。迨作祖訓(xùn),即嚴(yán)其禁。
